我们虽没杀过人,但都做过刽子手

我们都曾被人冤枉过,也都曾冤枉过别人

 
很喜欢金庸的《连城诀》。
老实巴交的乡下小子狄云,
原本可以跟师妹戚芳相亲相爱,
在大山里终老一生。
然而,一次偶然的荆州之旅,
却改变了他整个人生。
那天,师伯万震山五十大寿,
师傅叫他和师妹前去荆州祝寿。
酒宴之后,狄云听得一女子大叫“救命”,
他闻声一看,只见那女子胸插一刀。
狄云冲过去救她,却被她一把抱住。
那女子拼命大喊:“采花贼,采花贼。”
这时,一伙人冲进了进来。
那女的双手掩脸,呜呜哭喊:
“他说他得了好多金银珠宝,叫我跟他远走高飞……”
于是众人推着狄云,来到他房中。
从床底下搜出一个沉甸甸的包裹,
一解开,全是金器银器。
师妹戚芳目睹这一切后,自然信以为真,
气得浑身发抖:“你为什么……为什么这样?”
狄云满腹冤屈,却百口莫辩,
只是一个劲喃喃道:“假的……假的……”
于是,狄云被削去五指,下了大狱。
下了大狱,又被大侠丁典误会——以为他施“苦肉计”骗取连城诀。
于是,丁典殴打折磨了他好几年。
好不容易越狱成功,为了活命把头发拔光。
结果又被人冤枉成采花淫贼,遭到追杀。
…………
狄云,是金庸小说里最悲惨的男主角——一生都在被人冤枉。
记得初中读这本《连城诀》时,
读得血脉贲张,为狄云掉了不少眼泪。
我们虽没杀过人,但都做过刽子手—点亮生活的那束光—拾遗
我为什么要讲狄云的故事,
因为我想到了热得发烫的“产妇跳楼事件”。
大家都在指责产妇丈夫延壮壮,
包括我自己也在指责之列。
但昨天,我突然想到一个问题——万一,他是像狄云一样被冤枉的呢?
虽然现在真相还没调查清楚,
但是有没有这个可能呢?
不是没有可能。
前几天,医院公布截图——产妇下跪,请求剖腹产,但他不同意。
但延壮壮说:“这不是下跪,是疼得瘫软了。”
这两天,完整视频公布后,
还真是疼得瘫软,而并非下跪。
延壮壮说:“见媳妇疼得厉害,我们要求剖腹产,但医生说现在只能顺产了。”
而医院的回答是:“他们至始至终都没同意剖腹产。”
到底是谁在说谎?
大部分人都觉得是延壮壮。
但央视昨天做了一则新闻,
证实医院方说话也有前后矛盾之处。
所以,到底是谁在撒谎,还真是难说。
想到这里,我觉得后怕——万一,延壮壮真是被冤枉的呢?
8月30日,医院建议剖腹产,
他选了顺产——这一点绝对有错。
但8月31日,当老婆疼得不行时,
是他不同意剖腹产,还是医院不同意呢?
现在,这是一个谜。
也就是说,延壮壮有被冤枉的可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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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年6月25日,
歌坛巨星迈克尔·杰克逊突然去世,
死因是注射了过量的麻醉剂。
你知道杰克逊是怎么染上麻醉剂的吗?
1993年,13岁的小孩常德勒,
将杰克逊告上法庭——他性侵我。
“迈克尔叫我和他一起看《驱魔人》,
我很害怕,他就叫我抱着他。
然后,他开始亲我,摸我下体……”
这起娈童案一下震惊美国,
媒体们纷纷谴责杰克逊。
为了免于坐牢,杰克逊只好和常德勒和解——赔偿了2300万美元。
虽然没有坐牢,但杰克逊却名声扫地。
“没想到杰克逊竟然是这种人。”
“没性侵,你为什么要赔钱。”
杰克逊无论走到哪里,都有人指指点点。
“我很想哭,我很孤单,我开始失眠。”
为了治疗失眠,他爱上了注射麻醉剂。
2009年,杰克逊死后不久,
常德勒终于站出来,说明了当年真相:
“根本就没有性侵这回事,
是父亲想讹诈迈克尔的钱,
所以让我说谎指证迈克尔。”
1993年,当迈克尔被人冤枉而百口难辩时,
我不知道他会是怎样愤怒而又绝望的心境,
不知道他是怎么度过那一个个漫长夜晚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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知乎上有个有趣的提问:
说说你被人冤枉最深的一次经历?
下面充满了各种各样的回答:
●男朋友在公安局工作,
他通过内网可以查到我身份证的使用情况,
包括出差开房记录、上网吧的记录等等。
有一次,他查到我跟别的男人开了同一间房,
于是给了我一耳光,然后分了手。
真是天大的冤枉,我根本就没有出轨,
是宾馆系统不完善,退房之后没把我退出来。
●读一年级,被老师冤枉偷东西,
他拽着耳朵把我拖到讲台,
一直使劲煽我的脸,
质问是不是我偷的,
打了半个小时吧!
最后,我屈打成招了。
当晚,我差点跳楼死掉。
●小时候,我取压岁钱用被我妈发现了。
后来姨的钱不见了,说就放在我房间。
我爸二话没说,进厨房拿了把菜刀出来。
问我到底偷没偷,不说实话就把手指剁了。
我没拿,所以死活不承认。
但我爸真的就把刀放在了我手指上,
我只有大喊,是我偷的。
现在我手上还有一道疤,真是冤枉啊!
看着这些回答,真是心有戚戚——原来,每个人都曾有过被人无辜冤枉的经历。
我们虽没杀过人,但都做过刽子手—点亮生活的那束光—拾遗
2009年,孙中界被上海城管钓鱼执法。
城管工作人员拦车求助:
“有急事,打不到车,可不可以捎我一程。”
出于同情,孙中界让他上了车。
没想到,事后却被城管诬陷为“黑车拉客”。
孙中界百口莫辩,气得发抖,
最后只好用刀剁了小手指,以证清白。
2009年,河南农民张海超,
因在耐磨材料厂打工而染上尘肺病,
他讨公道却被诬陷为“想骗钱”。
为了证明清白,他最后只好——开胸验肺。
以这种惨烈方式自证清白的例子有很多很多,
最可怕的是柴静《看见》中的“双城自杀之谜”。
2003年,甘肃双城镇连续发生多起小学生自杀事件。
这些小孩为什么要放弃生命呢?
原来,是一次课外活动上,
一群女生正在操场上看书,
两个男生跑过来,搞起了恶作剧。
一名男生用弹弓绳勒住女生脖子。
一名男生故意大叫:“他摸了××们的乳房!”
没想到这个消息很快传播开来。
大家都信以为真,议论纷纷。
小女孩们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,
一个一个都选择了喝药自杀。
我为什么要讲这些故事?
我就是想说:一个人被冤枉后,有时真的很难自证清白。
我们虽没杀过人,但都做过刽子手—点亮生活的那束光—拾遗
无法自证清白,可能带来两个后果。
一个是:选择屈辱地活着。
但一辈子被人指指点点,
活得自卑、苦闷和压抑。
一个是:选择悲愤地自杀。
打开百度,搜索“冤枉 自杀”,
跳出的网页有243万多个:
《扶老人被冤枉撞人,男子自杀》,
《14岁男孩被班主任冤枉,服毒自杀》,
《少年被冤枉,割腕自杀以证明清白》,
看到一个个跳出的这样的标题,
我觉得特别压抑。
因为这些因冤枉而自杀的人里面,
或许其中一个、甚至是一些,
就有你我立下的“汗马功劳”——我们虽没直接杀过人,但我们可能都做过刽子手。
记得读初中时,好友书包里的钱丢了。
他问我:“你觉得是谁偷的。”
我说:“某某某。”
他问:“为什么?”
我说:“因为他家比较穷。”
现在想起来,我真想扇自己几个大嘴巴。
所以,仔细想想“产妇跳楼事件”,
我特别特别害怕——害怕冤枉人。
万一延壮壮是真的同意了剖腹产的呢?
万一他被冤枉后无法承受压力也自杀了呢?
我们,情何以堪。
我们虽没杀过人,但都做过刽子手—点亮生活的那束光—拾遗
我们都特别容易犯“正确偏误”的错。
何为“正确偏误”?
这是心理学家福勒提出的理论。
福勒在观察很多人的日常行为后,
总结出了“正确偏误”的心理现象:
就是如果你一旦相信一个东西了,
就会寻找支持自己理论或假设的证据,
选择性的注意和收集信息(排斥其他不利信息),
并按照支持自己的想法或逻辑来解读获取的信息,
从而推导出一个符合自己意愿的事实或真相。
也就是说:我们想要的真相,不过是合乎我们自己口味的真相,我们只相信自己愿意相信的东西。
比如就拿“产妇跳楼事件”来说,
当时我一看到“产妇下跪”的照片截图,
就立马愤怒了,想当然就觉得延壮壮是个渣男。
于是,我开始寻找相关证据。
“你看,延壮壮在声名中把老婆称为产妇,显然是把老婆当成了生产工具。”
“按心理来说,产妇对医院失望不会自杀,对亲人绝望才会自杀。”
最后,我得出结论:延壮壮说谎,真是个人渣。
这便是我的“正确偏误”想当然。
这个想当然,有可能是正确的,
但也有另一种可能——冤枉别人。
有时候,就是我们亲眼所见的东西,也见得就是真的。
我们虽没杀过人,但都做过刽子手—点亮生活的那束光—拾遗
孔子带着弟子周游列国时,
曾因兵荒马乱、旅途困顿,
七日没吃一粒米。
那一天,好不容易弄到一点米,
他就让弟子颜回去做饭。
饭快煮熟时,孔子看到颜回掀起锅盖,
抓起一撮白饭就往嘴里塞,
孔子心里很是失望:“没想到我最信赖的弟子,竟然会干这种事。”
饭煮好后,颜回请孔子进食。
孔子假装若有所思地说:“我刚才梦到祖先来找我,先拿米饭来祭祖先吧!”
颜回说:“这饭我吃过一口,不能祭祖。”
孔子问:“为什么?”
颜回红着脸说:“刚才煮饭时,掉进了一坨烟灰,我觉得染灰的饭丢了可惜,就抓起来吃了。”
孔子听了,感叹说:“眼见为实不一定就是为实。”
所以,当一件事情发生后,
我们能不能先“让子弹飞一会”,
别着急去当道德审判的法官,
忙着把当事人送上断头台。
特别喜欢易中天的一段话:
“当一件事情发生后,
第一要先学会认账,即弄清事实。
这是‘真伪判断’。
然后,才能讨论是对是错。
这是‘是非判断’。
至于‘价值判断’和‘道德判断’,
只能放在最后,甚至未必一定要有。
可惜中国人的思维习惯,往往是反着的。
事情还没弄清楚,道德批判就先开始了。
这样一来,谁还敢认错?”
我们虽没杀过人,但都做过刽子手—点亮生活的那束光—拾遗
1996年,司法机关修改了《刑事诉讼法》,
从此确立了“疑罪从无”的原则。
为什么要坚持“疑罪从无”呢?
大法官说:“如果坚持‘疑罪从有’,
那么首先可能冤枉了被告人,
你就犯下了第一个错误;
冤枉了好人,那一定放纵了坏人,
所以你又犯下了第二个错误。
反过来,如果‘疑罪从无’呢?
最多只能犯一个错误,
这个错误就是放纵了坏人。”
也就是说:宁可放纵坏人,也不冤枉好人。
不冤枉一个好人是法律的底线。
所以,我们先别着急审判延壮壮,
先让子弹飞一会儿吧,
等真相浮出水面后,再当“法官”也不迟。
写下这个稿子,我知道会被骂得狗血喷头。
但我郑重声明:我不是为延壮壮洗白。
我只是想说:我们能不能先等一等真相。
放纵坏人和冤枉好人相比,哪个后果更严重?
当然是冤枉好人。
冤枉好人的破坏力,十倍于百倍于放纵坏人。
我们虽没杀过人,但都做过刽子手—点亮生活的那束光—拾遗
这几年,有一句话特别流行:
“关注就是力量,围观改变中国!”
微博的诞生,微信的诞生,
让我们有了“围观中国”的机会。
通过围观,我们以人民的名义,
确实做了很多好事情。
孙志刚、雷洋等案,就是最好的例证。
但是,由于“正确偏误”,
我们确实也以道德的名义做过很多蠢事。
《扶老人被冤枉撞人,男子自杀》,
《14岁男孩被班主任冤枉,服毒自杀》,
《少年被冤枉,割腕自杀以证明清白》,
当看到一个个这样的网页跳出来时,
我是很羞愧的——我虽没直接杀过人,但我做过刽子手。
我手上,也粘过别人的鲜血。
我们都曾被别人冤枉过,
所以,如果可以——请让子弹再飞一会儿。
这样,至少可以为百度搜索少贡献一点网页。
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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